”这一规定是立法解释,不存在禁止溯及的问题《刑法》第条规定:“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,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,情节严重的”,对于该条中的“事实”应解释为犯罪事实,其中“刑事追究”应解释为“法律追究”《刑法》第条第款规定:“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,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,不是行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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